福建的网贷平台有哪些 (各地备案政策不一 网贷平台如何突出重围?)
随着备案的日程加速,已有北京、上海、广东、深圳、重庆、浙江、江苏、江西、山东、合肥、新疆、福建、河南、山西、河北、天津16省市已经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或征求意见稿,基于57号文的整改验收执行也1年有余,网贷平台备案也正式进入倒计时阶段。那么,各地网贷平台备案政策有什么不同呢?
作为最早推出备案监管办法的厦门市,条例基本遵从了16年底银监会办公厅等部门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来,在全国各地方政府中贯彻落地的第一份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广东
资质审核严格,要求属地化更有特色
广东地区的《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平台属地化备案。注册地在外省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其公司总部办公所在地不得在广东省设立。也就是说,注册地在外省的机构不得将办公场所设立在广东省内,但其子公司可以设立在广东省,且必须接受广东省相关细则监管。
上海
银行存管属地化,重视“法律意见书”
按照上海地区的备案管理办法,网贷平台在取得备案登记后,需要在6个月内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也就是说,如果这项规定正式施行,上海地区的平台需要找到在上海本地有实体网点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合作,这也必然杀死了其他地区“城商行”、“农商行”等区域性银行。
深圳
设八大门槛,需加入本地协会
深圳地区的备案监管《征求意见稿》第九条明确提出平台申请备案登记应满足八大门槛:
同时还要求平台应加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进一步加强自律管理。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对本市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实施自律管理,制定自律规则、经营细则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等等。
北京
明确经营范围,业务系统需接入监管
北京备案管理办法提到,针对在京设立分支机构的网贷平台应持总公司的备案登记证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将经营范围明确为“在隶属企业备案及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相较其他地区只要求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北京还要求新设网贷平台在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公司名称必须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存续平台则也要按此要求完成公司名称变更。
同时,北京地区申请备案登记的平台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要求业务系统接入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确保及时向市金融工作局、所在区金融办与北京银监局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目前,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接入网贷平台逃废债借款人名单并公示。
福建
援助投资人
福建省网贷机构备案细则中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应承诺,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出现困难的时候要提供资金救助,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进行清算的时候,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
按福建省金融办的要求,平台在出现问题时股东需要为投资用户提供救助,保障投资人一定的利益。不过,福建地区的平台相对规模都比较小,该条例的具体执行还有待监督。
浙江
备案不增信,鼓励实体机构参与
浙江地区的备案细则强调,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也就是说,一个平台已经备案登记,并不能为其安全性起到任何作用。此外,细则还支持省内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发起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支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聘请具有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这与北京前段时间提出的鼓励知名投资机构、大型产业集团、大型互联网企业投资入股、整合网贷机构不谋而合。
江苏
30天内备案登记,全国最快
江苏网贷备案办法规定:各县(市、区)金融办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各设区市金融办应当自收到备案登记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理备案登记或不予办理备案登记的决定。
按上面描述的办理时效,各地比较来说尚属最快。厦门、深圳、广东、浙江等分别需要40和50个工作日,上海、北京则分别需要80和100个工作日。
各地从备案办法上可以说是各具特色,但无论细节如何,性质明确、业务正规才是核心,“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政策引导下,网贷平台只有紧跟脚步,才能突出重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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