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在会议通知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光正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光正能源有限公司本次对标的公司控股权的收购,符合光正能源发展战略及产业布局的要求,有助于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经营区域。本次收购后,标的公司可以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同时标的公司具有比较成熟的运营天然气加气站业务经验以及较为稳定的利润增长,在公司统一管理的高效运作下,有利于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光正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的公告》详见2017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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