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以智能钢构为基础,以清洁能源为核心”这一发展战略。燃气业务方面,公司继续深耕新疆区域市场,寻求优质的天然气合作业务及合作伙伴; 同时对现有规模的燃气业务实施整合,使之形成集团化、规模化运行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收购,通过架构调整对现有燃气业务进行进一步整合,通过“光正能源”品牌的推广以及公司所属各加气场站的“统一外观、统一形象、统一服务流程”有利于大力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实现公司燃气业务向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高效运营的方向发展。钢结构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引导,积极寻求开拓绿色钢结构建筑市场,充分利用现有管理、技术改造、规模、资质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为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74.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9%;其中:钢结构行业收入7,600.02万元,较上年同期5,104.01万元上升48.90%,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5.23%; 天然气行业收入12,812.65万元, 较上年同期14,586.79万元下降12.16%,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9.39%; 供热行业收入1,162.17万元,较上年同期176.84万元上升557.18%,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3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2,552.9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82.30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永麟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6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6年8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6年8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7日以公司章程指定的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在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6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6年8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6年8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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