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酸辣粉家的小儿子”与知名女星因女方再婚和孩子抚养费问题引发的“口水大战”频频冲上热搜,让网友们直呼“这瓜吃的过瘾”。

但与此同时

很多好学的“吃瓜群众”也心生疑问

抚养费确定之后还能变吗?

不让看孩子,抚养费还要给吗?

给了抚养费,对方不用在孩子身上怎么办?

......

本期

小编就带大家边“吃瓜”边学法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

部分或全部

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

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

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那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

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

首先

与义务人的收入相关

,法律具体规定如下:

1.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

,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

总收入的20%-30%

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

,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参照固定收入的比例

除了义务人的收入,抚养费的标准还需要

综合考虑

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多方因素。

当然,抚养费的确定应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遵循必要原则。

法律并不鼓励超前或者奢侈的需求

,因此当未成年人存在大量课外辅导班、培训费支出时,需要结合子女实际需要、双方是否协商一致及双方经济能力等作综合判断。

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法律明确规定,

子女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与增加抚养费不同,法律并没有规定父母可以减少抚养费的支付。但如果父母确实

因客观原因导致经济收入明显下降

,难以维持当地正常的生活水平,例如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在

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

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适当减少

抚养费。

当然不能。

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享有的可以探望孩子的权利,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血缘和身份关系而产生的。

探望权的形成或消失不以抚养义务是否履行为前提。

支付抚养费和探望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抵消,更不能互为前提。因此,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另一方探望权的阻挠,不能成为拒付抚养费的合法理由。如果存在阻碍探望子女的情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

通过协商或诉讼,维护自己探望子女的合法权利。

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重要保障,

一般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保管和支配

但如果确实存在将抚养费挪作他用,严重侵犯孩子利益的情况,在掌握一定证据后,

未直接抚养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也可以

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提起诉讼

,要求对方停止挪用行为并予以赔偿。

抚养义务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如义务人未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支付抚养费,对方可以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中,法院将会根据不同情形

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用以抚养费的支付。

如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还有

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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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一条简单的路,有人白头偕老,有人一别两宽,但孩子是父母永远的牵挂。抚养费是为了保障孩子成长、教育、生活等设立的,维护的是孩子的身心健康。

抚养费的确定和履行应当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考量。

作为父母,更应该站在孩子的角度,为孩子健康快乐成长考虑,切实履行父母的职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前述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来源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文字:

何玲春

责任编辑丨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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