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为一个初创型企业设计股权架构,创始股东主要有三人,分别负责市场销售、实施交付和综合运营管理。在与三位创始股东的访谈和沟通后,鉴于公司目前为初创型企业,各股东的精力分配和未来对公司的贡献,无经验数据可以参考,未来避免日后产生贡献与股权比例严重偏离的情况,造成各创始合伙人利益与贡献分配不均衡,导致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分道扬镳,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因此建议在公司设立时采用美国初创公司的股权设定机制,即Vesting Schedules模式,公司100%的股份分三年释放。同时考虑到未来引进核心员工和资源股的需要,建议预留20%的员工持股平台和10%的资源股持股平台,则建议2022年10月释放25%,2024年1月释放25%,2025年1月释放20%。未能释放的股份置于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中,员工持股平台和的资源股持股平台的30%股份由某人代持,第一期股份释放后合伙企业的剩余45%股份由各合伙人平均持有,约定每年根据个人综合贡献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分次释放至个人,从而减少主体公司的股份变动的频次,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的权益进行限制,保证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权益平衡。

附表1:股份分期释放表

1、岗位权重

1.1、

销售岗位和交付岗位每年年初制定销售目标,按照目标完成情况评定综合贡献;综合管理岗引入360度评价法,按照综合得分确定综合贡献。1人兼任多岗的,按照各岗位的分值再加权平均计算。

2.1、个人销售目标评定

2.2、个人实施交付目标评定

2.3、个人综合贡献的具体计算

个人释放比例=(本期释放的总比例/∑(岗位权重*岗位实际评定分值))*(岗位实际评定分值/100*岗位权重

如果一人兼具几个岗位的,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释放比例。

自动测量仪公司

影像仪测量

ogp投影仪

上海光学影像测量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