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马南、张捷炮轰联想柳传志的风暴中,舆论又被引导到“联想剥夺倪光南院士股份”之上,激起一些网友要为倪光南先生讨回公道。

但为什么倪光南院士没有联想公司的股份,倪光南院士为什么从来没有提起自己被剥夺了联想股份却没有人提及或故意不去提及。“犹抱琵琶半遮面”选择性选材、“选择性告知”已经成为个别人“为流量、藏真像”的操盘手段。

倪光南院士为什么没有联想股份,只能从联想公司的演变过程和倪光南院士在联想的工作经历来找答案,不能让人带了节奏。幸好有关联想公司演变过程有据可查。

联想公司的诞生和演变过程:

联想的诞生——联想控股一开始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此时没有任何个人股份。它还不是一个股份公司。

联想公司的前身是1984年11月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在中国出资设立。

注册资金是130万

。是一家纯粹的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原名叫作新技术发展公司。1990年公司注册资金减少为100万(信息来自于联想控股招股说明书)。归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企业局管理。

成立之初联想还不叫联想,是“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由于联想汉卡在公司初期业务中的重要地位,1991年改名为“北京联想计算机新技术发展公司”。

就是说联想这个名字是1991年才有的,这个时候距离其成立已经过去了7年!

1998年公司再度更名,改为“

联想集团控股公司

”,并且将注册资金增加

至1亿元人民币

。直至2001年。

从1984年成立到2001年那年改制,公司没有任何个人股份,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公司经中科院批准享有的35%的分红权,不是股权。

倪光南是柳传志、王树和从中科院大公司信通公司挖来的,那时,还是柳、倪的十年蜜月期,柳传志把倪光南先生奉为至宝。他在公司说:

柳传志曾经在公司宣称,“只要老倪说的都对,老倪是有效数字1,别的科技人员都是0,这些0只有跟着倪光南干才能出成绩。”

倪光南说,他不太同意柳传志这种说法,但他当时没有表示反对。

柳传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倪光南在香港开发联想286主板,事前,柳传志再三叮嘱负责生产的周晓兰:“设计出来的主板一定要再三审查清楚,再去生产,批量生产后,再发现错误,损失就太大了。”

倪光南等不得时间,强令周晓兰投入批量生产,结果出了错。周晓兰和倪光南发生争执,周晓兰一定要求追查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

最后,柳传志不得不出场,硬着心肠对周晓兰吼:“和老倪发生的任何矛盾,都是你的不是。做这件事情,出了成绩,是倪总的,有错的话,你就得担着。不行,将你调回北京。”最终,柳传志将周晓兰调回了北京。

那些年倪光南和柳传志享有等量的分红权。倪光南还享有汉卡销售利润2.5-3%的提成。

到了2001年公司成为股份公司,再次改名为“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并且分别由中科院和职工持股会出资4.3亿和2.3亿,分别持股65%和35%。

此时,联想员工的35%的分红权,通过现金购买,转为股份。至于这35%的股份每个员工的持有比例不知详细。

在那个年代,公司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年年有余,有些人出资多一些,占股多一些;有些人家庭需要出让股份变现,见好就收;有的人拿不出钱放弃股份都是有可能出现的。那个时候富人还不多,对股份的认识也不如今天深刻。有远见的发财吃肉,没远见的则失去了机会。

柳传志等公开获得联想控股集团公司的股份则是在2009年以后,公司引进泛海、中科院出让29%的股份之后。柳传志获得3.4%的股份。

可惜的是,倪光南先生和柳传志渐生嫌隙,从1994年开始走上5年的告状之路。1995年被中科院认为是诬告,免去了联想总工程师职务,但人还在联想。

此时他的分红权应该还在。

如果就此打住、继续在联想工作到2001年,35%分红权转为股份时,倪光南获得股份则是水到渠成、理所当然。

可惜的是1995年之后,倪光南先生上告更加激烈,惊动了朱镕基、罗干,引来中纪委、监察部、审计署、证监会和中科院联合调查组的反腐调查,调查结果否定了倪光南的举报。倪光南先生被联想公司解聘,倪光南先生也公开道歉,表示不再上告,愿意赔偿给联想带来的损失。请求:“院领导有无可能将1995年6月对我所作的结论稍作调整,例如从“诬告”调整为“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之类。”

1999年,倪光南先生离开联想公司时,联想还没有个人持股,到2009年联想股改允许私人持股已经是十年之后了,此时倪光南先生已经离开联想十年了,不可能拿到联想股份了!

人生蹉跎、只能成为一段历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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