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查处报告?个人挖取虚拟币犯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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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挖取虚拟币犯法么
犯法。
虚拟币是指互联网上面的一种虚拟出来的金钱。即高科技中代替实体货币流通的信息流或数据流。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了。
虚拟货币与支票和电汇不同,虚拟货币不能实现的价值,不能通过银行转账,只能流通于网络世界,虚拟货币是由各网络机构自行放行,没有形成统一的发行和管理规范。
比特币“挖矿”行为被法院认定无效,虚拟货币的法律风险有多大?
参与挖矿和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风险包括: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以在互联网上投资虚拟数字货币项目为由,并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投资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集资诈骗罪
擅自制作电子虚拟货币,向社会公众虚假宣传电子虚拟货币具有升值、以及消费应用等前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构成集资诈骗罪。
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以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不特定社会公众,分层级招收会员进行投资,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4.洗钱罪
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将非法收入进行套现取现,转移犯罪所得,犯洗钱罪。
5.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资金来源不合法,仍协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进行洗钱活动,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此外,如非涉嫌犯罪,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即使作为“受害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
什么叫虚拟币挖矿
虚拟币挖矿一般是指获取虚拟货币的勘探方式的昵称,是投资者用来参与虚拟数字货币交易的一种方式。因为其工作原理与开采矿物十分相似,因而得名,所谓“挖矿”实质上是用计算机解决一项复杂的数学问题
如何看待发改委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
2008年比特币问世之后,数字货币到底是骗局还是新技术革命的讨论几乎撕裂了网络,赞成者及反对者意见完全对立,最初数字货币还只限于部分网民自娱自乐,但是产业扩大之后,各种数字货币的总价值一度达到了5000亿美元,影响已经不可小觑了。除了民间之外,各国政府对数字货币的态度也至关重要,国内监管部门对数字货币一向不太认可,但对挖矿的态度之前也是默认的态度,不过最新的产业政策里对数字货币挖矿的态度就清晰起来了,日前在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数字货币挖矿被列为淘汰类产业。
发改委日前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这次调整是针对2011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在淘汰类产品中,“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也位列其中,意味着挖矿这事已经被官方定性为淘汰类产业,对照上面的定义,挖矿活动主要的问题其实就是严重浪费资源,毕竟挖矿最主要的消耗成本就是电力,随着挖矿难度的增加,比特币的成本也水涨船高,之前有分析认为6000美元是比特币盈亏点,也就是说1枚比特币价格超过6000美元才是挖矿有保本的。
比特币挖矿耗电之大超过了很多人的想象,此前Livemint网站援引在普华永道工作的经济学家、区块链专家AlexdeVries的话称,比特币目前使用的耗电量最低也有2.55GW(gigawatt,10亿瓦),已经相当于爱尔兰一个国家的用电量了,交易一次所需的电量就相当于荷兰一个家庭每月的平均用电量。到了2018年底,它预测比特币消耗的电力将增长到7.7GW,相当于奥地利一个国家的用电量了,占全球发电量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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