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层示范效应显现超95新三板挂牌公司上半年修订章程
精选层示范效应显现超95%新三板挂牌公司上半年修订章程
今年以来,新三板全面改革稳步落地,挂牌公司治理质量持续提升。日前,全国股转公司表示,自1月3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来,超过95%的挂牌公司在今年上半年按照新规要求,完成了对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修订,为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奠定了制度基础。
“公司治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完善的公司治理又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良好的公司治理与成熟的资本市场相互补充、互为前提。因此,做好新三板挂牌公司内部治理工作,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不仅有利于提高挂牌公司质量,增强挂牌公司的持续竞争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也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常春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在常春林看来,基于现实情况,新三板挂牌公司内部治理问题的解决需要循序渐进,《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差异化的治理标准符合新三板挂牌公司现状,层级越高治理标准越严格,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也不过分增加挂牌企业成本,不管对挂牌公司还是对市场整体发展都有好处。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今年以来,挂牌公司治理质量持续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股东权利行使更加便利。今年上半年,400余家超200人以上的挂牌公司在审议重大事项时实行单独计票制度,390家挂牌公司股东大会采用了网络投票方式。单一股东持股超过30%的精选层公司,均按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董事、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是“关键主体”胜任岗位更有保障。根据2020年半年报披露情况,89.35%公司聘任了董事会秘书,其中62.50%为专职担任;超96%的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三是监督机制更加健全。新三板独立董事制度在今年上半年顺利实施。378家挂牌公司共聘任852名独立董事,其中63.6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50.77%同时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普遍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
“企业经营管理的合规性是资本市场的基本要求,新三板企业通过完善股东投票制度、董秘和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和独立董事制度等,为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奠定了制度基础,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华财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长、首席行业分析师谢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围绕公司治理三会一层、董监高、控股股东等制定“基本程序、基本规范、基本标准”,适用于各层级挂牌公司,又针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行差异化的治理标准,有力提升了挂牌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精选层公司均在入层前设置了符合规定人数、专业背景和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严格依据行使职权,已就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累计发表近百份独立意见,更加健全的监督机制为公司治理规范性提供了更为有效的保障。
“总体来看,精选层公司能够用高标准落实新规。”渤海证券执行董事许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精选层的设立使新三板企业规范有了阶段性目标,是新三板企业规范水平提升的重要推动因素,主要表现在拟申请精选层企业会聘请保荐机构按照精选层要求进行辅导,通过完善制度等方式加强内控管理提升企业规范水平。另外,只有创新层企业才能申报精选层,这也使得基础层企业进入创新层的积极性大幅提高,也有利于企业进一步规范。
谈及如何进一步提升挂牌公司治理水平,常春林告诉记者,一方面需要挂牌公司充分认识到公司治理对企业的重要性,树立合规意识,自觉、自愿、自发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另一方面也需要持续督导券商以及监管机构等加强对挂牌公司日常监管、培训和指导,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有效减少公司内部治理问题,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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