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窗户维修三次仍漏风建材广场商家跑路谁来负责?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1月10日讯(记者 熊阳浩 谢龙彪)“窗户装反了漏风,门窗店老板跑路,商场也不负责。”近日,长沙网友黄女士向《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投诉称,她在长沙喜盈门家居建材广场的维盾门窗店定做的阳台窗户出现问题,找商家维修却发现商家已撤柜。对此,喜盈门家居建材广场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因已超过一年质保期,只能为顾客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投诉:定做窗户维修三次仍漏风 商家跑路商场推责
2018年1月16日,黄女士花16655元在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维盾门窗店定做了家里阳台窗户,“3月份门窗店师傅来安装窗户,装好后我就发现有三扇窗门的合页和门锁装反了位置”,黄女士说,“他们上门维修,只是将窗户换了个方向,导致合页和门锁的位置没法严丝合缝,存在漏风的情况。”
黄女士告诉记者,维盾门窗一共上门维修了三次,但维修后还是存在漏风、窗户玻璃中空层有水雾等问题。“前几天我再找他们,却发现维盾门窗店已经从喜盈门撤店了,打老板的电话也一直没人接”,黄女士补充道,“承诺的质保五年,现在居然找不到人了。”
投诉人黄女士签订的《维盾门窗产品定制合同书》上写明“质保五年”。(投诉人黄女士供图)
无奈之下,黄女士致电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客服,“喜盈门客服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售后问题要找维盾门窗。”黄女士认为,销售单是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开的,现在商家跑路,商场应对售后问题负责。
调查:超过一年质保期商场无需担责 可提供有偿服务
1月3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维盾门窗相关负责人,对方电话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联系了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客服中心负责人徐女士。徐女士称,“根据国家三包法,商场作为第三方租赁房,只承担一年免费质保,超过一年质保期,商场就没法免费维修了,但可为顾客提供有偿服务,找别的商家为顾客进行维修,但维修费用得顾客自己承担。”
质量问题是维盾门窗安装不当导致,现产生维修费用,为何要消费者买单?对于记者提出的质疑,徐女士表示,商场会尝试和维盾门窗相关负责人联系,协调对方为黄女士解决问题。
1月6日,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客服中心负责人徐女士回复记者称,商场多次尝试和维盾门窗负责人联系未果,对于黄女士家中窗户的问题,因已超过一年质保期,商场只能为其提供有偿服务。
律师说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因此本事件中商场与商家是柜台租赁关系,消费者有权向商城进行索赔。
对于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所称“超过一年质保不再担责”一说,李健律师表示,因黄女士的窗户问题是在质保期内发现且没有有效解决,因此,不受“一年质保期”的时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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