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启动农居抗震安全工程,明确补助标准来看新房什么样
5月15日,自治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启动农村农居抗震安全工程,实施抗震宜居房改造项目。从今年开始,我区将集中一段时间对全区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现居住房为唯一住房的农房进行改造,提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性和宜居性,让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项目实施步骤是什么?
《方案》设定了确定对象、统筹规划、动员申报、条件审查、组织实施、验收销号6个具体步骤,实现全过程闭环操作。逐户开展农村住房调查和抗震性能评估,建立农户一户一档住房档案,作为今后农房建设管理的永久依据,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及手机APP,对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实施精准识别定位、精准对象认定、精准在线监管、精准档案管理,有效避免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补助标准是什么?有哪些改造方式?
《方案》明确,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资金补助标准按照加固改造每户1.2万元和原址翻建、异地迁建、房屋置换2万元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在改造方式方面,按照农户自建、政府统建等形式,采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异地迁建、房屋置换4种方式进行改造建设。其中,对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但符合加固改造条件,或有保护价值的,按照抗震宜居农房相关技术和要求进行加固改造。对于不具备加固改造条件,或房屋生命周期达到一定年限、加固改造不经济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有以旧换新等需求的,鼓励采取翻建、迁建、置换方式,同时与空心村治理相结合,促进村镇布局优化调整。
“新房”将建设成什么样?
《方案》还从5个方面对建设标准作出明确要求。
结构安全。要严格落实上下圈梁、构造柱、三七墙等8度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勘察选址、结构设计、选材用材、地基处理、主体构造、部件连接、竣工验收等符合抗震规范要求。
风貌乡土。维护原有地形地貌、自然景观、田园风光,传承创新红砖、红瓦、挑檐等不同地域传统农房建筑色彩形态样式,融合利用乡土材料、新型材料和传统工艺手法、现代建造技术,设计建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房屋。
功能适用。推行厨房、客厅、卧室独立设置房屋布局,配套建设室内水冲式厕所,完善人畜分离庭院经济发展、储物停车附属用房,配套水、电、路、通讯、网络、绿化亮化、垃圾污水治理等设施。
成本经济。坚持就地取材,就近选材,充分利用当地材料,优先选用本地建筑工匠,鼓励群众自身参与、互相帮工。建筑面积与家庭人口生产生活需要相匹配,高度原则上为一层,最多不能超过两层,最大限度节约建房支出。
绿色环保:推广保温隔热等新型环保墙体、屋面材料和技术,推广多腔塑料型材、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等门窗,推广节水、节电、清洁采暖供热等新技术新产品,建设节能、降耗、无污染绿色建筑。
具有哪些情形不予改造建设支持?
《方案》明确,以下情形不列入支持范围:
另有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自有住房的;近年来享受政策实施了危窑危房改造或移民搬迁,且住房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以及今后新增“四类重点对象”危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移民搬迁,拟按相应政策申请支持的;已享受城镇棚户区改造等中央资金支持政策的;国有土地上住房;突击分户、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近期规划撤并村庄内在原址加固改造翻建房屋、不执行法定规划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支持补助条件的。
来源:宁夏新闻网
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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