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地下停车位也可以“投资理财”“获取收益”?近日,济南市章丘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章丘区打非办”)就披露了一则关于通过销售不实际交付的车位权益涉嫌非法集资的现实案例。

4月21日,章丘区打非办通过该区人民政府官网正式发布的一条风险提示显示,近期根据群众举报和工作调查,章丘区打非办发现辖内一家全称为“乾益安(山东)置业有限公司”,以“天津金桥城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推介地下车位投资项目,通过第三方收取认购意向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与投资人办理《车位出让合同》等相关权益手续。

该公司对外宣传称“如有违约,将年化利率7%补偿投资人”。章丘区打非办对此认为,该运营模式,已涉嫌非法集资。

章丘区打非办表示,如有群众参与该非法集资项目,应尽快退出,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向公安部门举报,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打击处置。

通过销售车位权益等不实际交付的商品,并约定投资收益的经营方式以及宣传,甚至声称与“金交所”合作,销售“金交所”理财产品,对于以上情形,记者注意到,已有地方打非办(或处非办)认定已涉嫌非法集资并具有较大风险。例如,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处非办于2022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以“代销车位”“金交所”为由进行投资理财的风险提示》。

“金融是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滁州市南谯区处非办彼时在发布相关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的同时强调,任何机构从事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仅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而没有获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不可以从事金融相关业务。

编辑 程子姣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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