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金融合作首次明确以香港为龙头
粤港金融合作首次明确以香港为龙头
粤港金融合作首次明确以香港为龙头 更新时间:2010-4-8 13:17:46 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7日在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签署仪式。框架协议中引人瞩目的是首次明确提出粤港两地金融合作以香港为龙头,这被视为粤港合作的一大新突破。
粤港两地金融合作的具体内容中,“全面推进信贷、证券、保险、期货、债券市场和基金管理等金融业务合作”,“争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港股ETF等试点合作”,对于积极探索加强粤港金融业的合作提供了新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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