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冲刺IPO:实控人出资存疑募投项目或无必要

7月29日,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将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10次会议审议,决定其是否首发。

海昌新材是一家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主要向电动工具、汽车、办公设备、家电等领域的客户批量生产销售定制化的粉末冶金零部件。目前,公司可生产齿轮、轴承、结构件、齿轮箱、链轮、转子、偏心凸轮、摆臂等1500 余种粉末冶金零部件。

在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部件领域,海昌新材与史丹利百得、博世集团、创科实业、牧田等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在汽车、办公设备、家电等应用领域,海昌新材已为京西重工有限公司、宜宾天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拓绅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发配套多个车型的产品。

报告期内,海昌新材产品60%以上用于出口,产品销至墨西哥、匈牙利、巴西、美国、捷克、英国、德国等欧美国家和印度、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2017年至2019年,海昌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1.45亿元、1.68亿元、1.8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是3714万元、4425万元和5152万元。

此次首发,海昌新材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计划募集资金2.88亿元,投资项目包括“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时间财经查阅招股书及相关材料发现,海昌新材除存在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过高、货币出资来源存疑等问题,募投项目是否有必要也值得关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专家、审计专家丁会仁告诉时间财经,海昌新材几次增资都是用货币资金方式出资,增资时没有说明出资货币资金的来源,按照我国税法有关规定,增资时是否涉及个税申报和依法纳税需进一步分析核实。

出资来源

招股书显示,周光荣、徐晓玉二人分别直接持有海昌新材股份比例为57.33%和16.67%,为前两大股东。周光荣为控股股东,与此同时,周光荣、徐晓玉还通过一家公司间接持有海昌新材50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8%。周光荣和徐晓玉为夫妻关系,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海昌新材82.38%的股份,是海昌新材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周光荣是海昌新材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发行后,周光荣、徐晓玉控股比例将有所降低,但仍存在利用其控股权对公司经营决策加以控制、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招股书显示,周光荣为江苏扬州市广陵人,而徐晓玉是江苏徐州人。周光荣出生在1970年,徐晓玉出生于1972年。

根据招股书,在设立海昌有限前,周光荣、徐晓玉均是普通职员。周光荣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月前在苏州金鼎贸易公司,系普通职员;而徐晓玉2001年1月前也在该公司任职员,入职时间是同年同月。

2000年10月18日,周光荣与夏文林签署《组建公司协议书》,一致同意设立海昌新材前身海昌有限,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其中周光荣出资154万元,占注册资本77%,夏文林出资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周光荣出资的153万元货币现金,在2000年算是一笔巨款。

相关文件显示,随后的2001年8月,经过一次股权变更,有三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徐晓玉,徐晓玉以现金获得90万元股权。此时,海昌有限股东已经变为周光荣、徐晓玉二人,也就是说,此时二人已经货币出资200万元。

2004年6月,海昌有限增资到500万元,此次、周光荣、徐晓玉货币出资300万元。

2015年11月,周光荣再次以货币出资2463.25万元,其中167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93.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值得注意的是,周光荣上述货币出资金额巨大,来源是否合法及是否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等,招股书并未披露。

募投项目

粉末冶金是制取金属粉末或用金属粉末作为原料,经过成形和烧浇,制取金属材料、复合材料以及各种类型制品的工业技术。

海昌新材所在的行业是粉末冶金制品业,包括粉末冶金压制成形零件、含油轴承和金属注射成形制品等。

海昌新材主要使用PM、MIM 两种工艺生产粉末冶金零部件。海昌新材压制成形2019年比2018年产能利用率下降到仅90%左右,而且,这还是调整以后的数据。而金属注射成形2019年度产能利用率,更是下降到仅21.04%。

海昌新材的解释是,2019年,公司新厂区逐步投产,但因新增设备尚未完全利用,压制成形产能虽有所上升,但产能利用率相对下降。

同期,其客户宜宾天工“哈弗H5国V”项目合作完成,海昌新材金属注射成形产品订单减少、产量下降,产能利用率降低。

募投项目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将会大规模提高产能,是原来的2倍以上,鉴于前期产能利用率就不足,如此大的募投项目是否还有必要?

对此,海昌新材回复时间财经表示,相关问题已在招股书和落实函回复中予以披露说明,公司严格遵守信披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光学影像测量仪

OGP

光学测量公司

光学非接触测量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