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在内蒙古考察扶贫开发工作
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在内蒙古考察扶贫开发工作
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在内蒙古考察扶贫开发工作 更新时间:2010-6-9 23:52:42 6月5日至6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范小建在内蒙古兴安盟考察扶贫工作。自治区主席助理黄・阿拉腾别力格、区政府副秘书长于清理、区扶贫办副主任冯有恩,以及兴安盟和有关旗领导陪同。考察先后到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等4个旗、5个乡镇苏木、1个龙头企业、5个嘎查村,了解了整村推进、扶贫易地搬迁、农产品生产加工、对口帮扶、贫困状况等。考察期间,范小建主任多次与乡村干部和群众座谈,慰问贫困农户。考察结束时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兴安盟委、行署交换了意见。 范主任充分肯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及兴安盟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新世纪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发生深刻变化。 范主任指出,内蒙古自治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在以下四个方面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一是自治区和兴安盟领导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了扶贫机构,提高了扶贫标准,完善了管理方式,投入和工作力度越来越大。二是对特殊类型贫困地区集中力量攻坚。新世纪以来,内蒙古实现了对乌盟、锡盟、兴安盟的集中攻坚,思路正确,效果很好,为新阶段扶贫开发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三是机关定点帮扶直接到村。内蒙古自治区组织137个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一个厅局对一个村,投入集中,力度很大,效果很好。选派干部长期在村蹲点,对确保扶贫开发工作进村入户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措施明确。兴安盟坚持“3521”目标,即:每户农牧民要有3亩水浇地、5只羊单位基础母畜、2亩经济林、1个明白人。在此基础上,又不断探索创新,特别在产业化方面有了新的起步。 在谈到当前扶贫工作时,范主任强调:首先,要认真制定扶贫开发纲要和规划。编制规划要明确两个问题:一是扶贫开发规划不能等同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二是要防止扶贫开发规划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搞成两张皮。规划要突出重点,围绕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按照倒计时的要求,找准最困难地区,瞄准最困难群体,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实施攻坚。第二,要坚持大扶贫的工作思路。十六大以来,国家实行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农业与国民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各行各业都加大了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格局。要充分调动三方面的力量,实现三股力量的有机结合。在危房改造中,扶贫资金要体现对贫困户的特惠政策。要高度重视教育扶贫的作用,努力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第三,要抓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这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最近三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均有明确要求。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31号文件,转发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两项制度衔接是中央在当前以及今后扶贫制度建设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在这个问题上要有充分认识。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做好了,两方面政策相互配合,才能有效发挥作用。第四,要更好的瞄准贫困户。扶贫资金的使用,要尽可能使贫困农户直接受益。可以通过周转、股份等办法,折股到贫困户,体现贫困户的利益。地方政府应在这方面加强对基层指导,鼓励基层创新。第五,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贫困村互助资金,把解决小额信贷低端需求作为目标,专门解决贷款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贫困农户小额贷款问题。现在各地都在搞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要加强指导,强化管理,把好事办好,让贫困农户受益。 扶贫办党组成员、政策法规司司长蒋晓华同志陪同考察。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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