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李志林房产保有税摧毁市场信心
金融投资报:李志林:房产保有税摧毁市场信心
金融投资报:李志林:房产保有税摧毁市场信心 更新时间:2010-5-23 0:07:31 财经评论人李志林 房产保有税就像印花税那样,已成为股市中造谣做空的工具,其阴影不除,股市休得安宁,故很有必要加以评说。
1、征房产保有税、物业税不符合法规。虽然西方国家征,但人家是连土地加房产都是私有化,而中国居民却只拥有房产权,并且有70年使用期限,若要征保有税,首先得将土地所有权也归私有,至少也应取消70年使用期限。奇怪的是,对此涉及到全国亿万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地方政府竟然可以越过全国人大,越过立法和民主程序,自作主张,自行其事,还通过媒体大张旗鼓地立标准,定税率,搞试点,法制意识之空白,令人咋舌。
2、何谓“保有”,很难定性。如果把人均30m2以外算作“保有”,请问,政府推行住房商品化以来,造过30m2一套的房子吗?如果把200万价值以上的房子算作“保有”,请问,北京、上海市区还有200万以下的房子吗?是否强行要他们搬到郊外?如果把拥有二套房、三套房算作“保有”,那么就会遇到一连串的问题:改革之初福利分的房怎么算?老人遗留下的住房怎么算?市区动迁补偿的多套房怎么算?年轻人婚前名下就拥有的父母房,在婚后合在一起怎么算?一个家庭虽拥有多套房但实际是让双方老人居住的多套房怎么算?在1998年通货紧缩时期防止卖不出去时响应政府促消费、扭通缩号召而买的多套房怎么算?不出租只为改善生活而轮流居住的多套房怎么算?军烈属、残疾人、从国外引进人才的多套房怎么算?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3、保有税有悖于投资自由原则。房产作为一种投资品,千百年来一直是中国人的传统理财产品。在市场经济时代,人们有了钱,或投资股票,或投资房产,或投资艺术品,或投资黄金,或投资实业,或投资股权,这都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只要资金来路合法,投资渠道合法,交易合法,都应予以保护。如果今天规定二套房、三套房要征保有税,那么,明天是否可以规定拥有多少数量以上的股票、艺术品、黄金、实业、股权甚至人民币存款,也都要征收保有税?
4、新税种不能追溯以往。即便经正常法律程序后规定,要对富有房产征保有税,那么也应从新税法颁布之日起生效,对其后买入的富有房产征,而不能对以往的富有房产补征收,这涉及法律法规和契约的严肃性。若强行追溯以往,是指10年、20年的房子,还是包括50年、100年前的房子?是仅指中国人,还是包括外国人?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征收,那就有损于政府的诚信和公信力。
5、征保有税的公正性很难保证。如果以人均面积为准,那么,不同城市、不同地区、市中心与市郊的差别如何把握?如果以房子价值为标准,是以买入价计算,还是以市价算?市价又是以何时为准?由谁来评估?评估机构和仲裁机构由谁来组成?若因腐败、走后门、通关系而导致评估不公,势必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危害社会治安。更多的情况是,为了避税,导致夫妻离婚、父子脱离关系、家庭解体的案例大量发生,影响社会的安定。
6、房产保有税摧毁的是整个市场的信心。流通性最好的股市,在从3181跌倒2870点基础上,因保有税传闻,又整整跌了400点,尤其“5.17”就暴跌了136点。房市尽管价格目前还扛着,但成交量大幅萎缩,有价无市,一旦征保有税成真,房价势必雪崩,不仅损害60个相关产业,而且将导致银行大量的坏账,葬送经济复苏的成果。在市场经济中,信心比黄金和货币更宝贵。保有税固然可增加地方政府的连年稳定收入,但摧毁却是整个市场的信心。
7、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良方是降低“面粉”价格,抑制需求、增加供给、提高投机成本。否则,大城市,尤其市中心的“面包”价是降不下来的。
面对欧洲危机升级和美国危机二次探底,中国通胀风险将变成通缩风险,因此,对房地产的打压不能再升级,对房产保有税必须明确予以否定,股市才有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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