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机制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 余璇 报道 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 《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为使企业加强对充电设备的管理运营,通过充电费用、设备故障率等核心标准对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项目分为日常和年度两部分,奖励最高可达20万元。

《办法》指出,在日常考核奖励方面,每3个月对公用充电站的平均充电收费标准、利用率等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引导企业通过优化收费标准、创新运营模式等方式提质增效。根据考核情况,对考核评价最好的a级充电站给予每千瓦时0.2元的奖励。

在年度考核奖励方面,对公用充电站的安全生产、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引导企业加强运维管理,鼓励社会公用充电设施发挥“持枪站岗”作用,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服务。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考核评价最好的a级充电站给予106元/千瓦・年的奖励,奖励上限为20万元/站・年。

责任编辑:王萍投稿邮箱:

附件:

【稿件声明】凡来源出自中国电力新闻网的稿件,版权均归中国电力新闻网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网站:。

虚拟制作

全身动作捕捉

动作捕捉设备

实时动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