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肇事现场。

2月21日,海湖桥附近路段发生一起车辆撞坏路灯杆的交通事故,过往的市民纷纷议论,不知交通肇事撞坏路灯杆等公用设施后,应该如何进行赔偿,由哪个部门负责进行处理?

据微友“李sir”反映,当日中午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灰色轿车由东向西同向行驶,当两车进入通向海湖大道的辅道时,突然发生了剐蹭,靠右行驶的白色轿车失去控制,冲上道路右边道牙石,一头撞进路边的绿化带中并将路边一根太阳能路灯杆撞倒。过后肇事车辆离开了现场,被撞倒的路灯杆却没有人管,他想知道撞坏公用设施后肇事者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记者联系了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据负责人说,他们当天接到市民反映后赶到现场时,肇事车辆已经离开现场,经过现场查看肇事车辆撞坏的太阳能路灯杆价值约4000元。由于太阳能路灯杆底部已经被撞断无法进行修复,他们已经将撞坏的路灯杆进行了拆除。事情发生后他们已经联系了城北交警事故大队,通过交警部门找到肇事车辆,让车主对撞坏的太阳能路灯杆进行赔偿。(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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