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公布房价调查方案回应“房价涨1.5%”质疑

统计局公布房价调查方案回应“房价涨1.5%”质疑 更新时间:2010-3-3 0:20:11   统计局官员对“房价涨1.5%”质疑的回应没有起到作用,反而加剧了民众的质疑。为此,国家统计局将“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和盘托出。  2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提及“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引来质疑声一片。  随后,国家统计局一位官员做出回应,称上涨1.5%指的是全年平均数。然而,对这一说法,媒体、公众大多难以认同,房价议论的热度被再次拉高。  从国家统计局此次公布的房价调查方案看,方案明确了房地产价格调查目的、调查任务、调查城市和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和调查对象、调查方法、调查资料的取得和上报以及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方法。  对于房地产价格调查中价格的定义,方案中明确表示,房屋销售价格是指房产所有权转移时买卖双方实际成交的价格,不包括与交易有关的各种税费、手续费、中介费和物业管理费等。  在调查方法方面,方案指出,房地产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方式采用报表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且所选调查单位的房地产营业额总值一般应占本地区总额的75%以上。  公布方案的效果如何目前难以确定,但国家统计局表示,将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并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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