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再被252名投资者索赔4600万元或将面临更多适格投资者维权索赔

虽然天业股份已经更名为济南高新,不过该公司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而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还在持续发酵。

“我们代理的252名原天业股份投资者向济南高新发起的索赔案件已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目前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11月16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表示,252名投资者起诉要求济南高新赔偿约为4600万元,此前分多个批次提交法院,案件不排除会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一些调解工作,如不调解,开庭也将陆续展开。

10月23日,济南高新发布公告称,2019 年 10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等进行了行政处罚。近日,230 名当事人,持有约 1165 万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等赔偿损失合计约 10100 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10月23日的公告中,济南高新还披露,对于早期作出的其中一个一审判决案件,济南高新和投资者方面均提起了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这就意味着判决已经生效,即使后续双方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改变结果的可能性也不大,虽然从法律规定上还存在这种可能性。”许峰律师介绍,此前法院一审支持投资者的获赔比例不高,扣除算法问题以及法律明确不支持部分的损失,支持比例仅为30%左右,对于系统风险等因素的扣除存在很大的争议,目前看来,这一判决思路在一二审阶段已基本定型。

许峰律师说,按照目前规定,该案诉讼时效要到2022年10月届满,在剩余近两年的诉讼时效中,估计还会有不少投资者发起索赔。根据目前生效判决,凡是在2015年4月2日到2018 年5月3日之间买入天业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 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初步符合索赔条件,提起索赔后可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判决。

参照过往案例,在前期已出现投资者索赔诉讼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后期法院解决系列案件的速度可能会加快,如果对于后续排队等待的案件无法促成调解,法院可能会快速参照前期案例作出判决,而后投资者依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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