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理的大理书记市长一起换.
“欠理”的大理书记市长一起“换”!
大理违法扣押口罩一事有了新进展。
2月24日中午,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通报,称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受到严肃查处。
根据查处结果,5个责任单位被通报问责,5名责任人收到党纪政务处分,3名责任人被诫勉问责。其中,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被免职,市长杜淑敢被撤职。
大理扣押口罩被查处:
书记免职,市长撤职
通报显示,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给予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给予大理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给予大理市纪委监委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1、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给予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给予大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增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给予大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给予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爱忠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对3名责任人诫勉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同志诫勉问责。
2、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同志诫勉问责。
3、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同志诫勉问责。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思维,坚决防止和反对本位主义,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擅自征用兄弟省市口罩
云南省通报批评
2月初,云南大理市征用重庆、黄石等地医用口罩一事,引起广泛关注。
网上流传的一则大理市卫健局发出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称,由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市已处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状态,全市疫情防控物资极度紧缺”,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及《云南省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征用与补偿办法》,经大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你由顺丰物流从云南省瑞丽市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依法实施应急征用”。
《通知书》还称,依据《云南省应急征用办法》,被征用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年内,向大理市卫健局提出书面应急补偿申请;逾期未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同放弃受偿权利。
实际上,这批口罩是重庆市为防控疫情采购的紧急物资。
2月3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物资保障组向大理市卫健局发出《关于商请放行暂扣物资的函》,声明这批医用口罩是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企业采购用于重庆市疫情防控的紧急物资,恳请予以放行。
2月6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官方微博连续发布三条消息,通报此事件进展。
首先,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大理州大理市政府及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征用疫情防控物资予以通报批评。通报指出,该做法严重影响了兄弟省市防控疫情的工作和与兄弟省市人民的感情,现决定对大理市政府、大理市卫生健康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立即返还被征用的物资。
同时向社会各方表示道歉,对造成的影响进行深深的反思与检讨,对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恳请各方给予谅解,并提出善后解决方案:对暂扣还未使用的口罩,能退回的将全部退回被征用主体;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通过沟通达成有偿征收协议的及时给予补偿;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被征收主体又需要口罩的,我们将尽快补齐后退回。
当日晚间继续通报称,正在派送未发放的口罩331件,今天内可派送完毕;对大理市已经使用且与对方达成补偿协议的267件口罩,已兑付应急征用补偿款99.03万元,其余款项今日内可兑付完毕。
针对在此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对大理市卫生健康党工委书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杨砚池给予免职处理,对大理市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虎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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