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股改承诺兑水资产评估中增值过高
航天长峰股改承诺兑水 资产评估中增值过高
航天长峰股改承诺兑水 资产评估中增值过高 更新时间:2010-11-25 19:09:21 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航天长峰日前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所持有的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然而,有分析人士认为,作为注入资产,长峰科技在此前的评估中增值过高,航天长峰此次注资行为有明显“兑水”痕迹。
2010年10月11日,航天长峰发布《航天长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称,航天长峰将以每股9.02元,向防御院发行不超过3901.34万股,以收购防御院持有的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防御院此次注资行为还要涉及航天长峰到2006年4月做出的股改承诺。《航天长峰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显示,原控股股东长峰集团特别承诺,“自本次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两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允价格将优质资产和相关业务置入航天长峰,置入资产经审计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相应的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
然而2008年该承诺到期后,航天长峰公告称,“由于受体制改革及产业调整政策不明朗等限制,控股股东股改承诺中关于资产注入的事项在承诺企业不能完成”。
根据中联评估于2010年8月26日出具的《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重组上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长峰科技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35190.11万元,评估增值22570.83万元,增值率为178.86%。
《草案》显示,2010年6月23日,原控股股东长峰集团向防御院提交《关于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改制立项的请示》。长峰集团将在剥离非安保业务及资产的基础上,以2010年5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进行整体改制,长峰集团全体人员进入改制后的公司。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长峰科技集团公司拟改制为国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长峰科技2010年5月31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2619万元,
然而,财务数据却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长峰科技总资产为27029万元,总负债为25417万元,净资产仅有1611万元。也就是说从2010年5月至8月26日的评估后的3个月内,作为待注入资产,长峰科技的净资产从原始的1611万元一路飙升,若按35190.11万元的评估值计算,评估增值率已经达到了20.84倍。作为此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在稍早前的《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风险提示的第一句话便表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预估价值与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期末账面值存在较大差异。”
有分析人士表示,如此一来,作为控股股东,防御院便可轻松完成当年的股改承诺,同时还依靠评估增值将手中的长峰科技变成了3901.34万股的航天长峰的股权。实际上,若以11月23日14.22元/股的收盘价计算,这部分股权市值已经达到了55477万元。
记者就此次履行股改承诺的注资行为致电航天长峰,其北京媒体负责人表示“不知情”,其总部电话则始终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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